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籃球

留言快答|普法直通車(二十五)

  • 由 澎湃線上 發表于 籃球
  • 2021-12-15
簡介A:您好,以下法律規定供您參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三款:“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

當庭宣判後什麼時候有判決書

留言快答|普法直通車(二十五)

每週推出【留言快答】,聚焦一週網友留言,普法快答(第二十五期)(注:本欄目由微信小編根據現有法律規定提供,僅供參考,不代表本院觀點)。

01

Q:

刑事案件宣判後,判決書什麼時候能到當事人手中?

A:

您好,以下法律規定供您參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後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02

Q:

在沒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成功後,能在該法院繼續出庭應訴?

A:

您好,以下法律規定供您參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03

Q:

刑事案件庭審時合議庭對證據有疑問,可以宣佈休庭?下次開庭時間什麼時候可以知道?

A:

您好,以下法律規定供您參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三款:“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佈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第一百九十一條:“法庭審理過程中,合議庭對證據有疑問的,可以宣佈休庭,對證據進行調查核實。”

04

Q:

人民法院發出財產報告令後,被執行人應就哪些財產情況進行報告?

A:

您好,以下法律規定供您參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被執行人應當在報告財產令載明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書面報告下列財產情況:

(一)收入、銀行存款、現金、理財產品、有價證券;

(二)土地使用權、房屋等不動產;

(三)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裝置、產品、原材料等動產;

(四)債權、股權、投資權益、基金份額、信託受益權、智慧財產權等財產性權利;

(五)其他應當報告的財產。

被執行人的財產已出租、已設立擔保物權等權利負擔,或者存在共有、權屬爭議等情形的,應當一併報告;被執行人的動產由第三人佔有,被執行人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其他財產權等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也應當一併報告。

被執行人在報告財產令載明的期限內提交書面報告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書面申請延長期限;申請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適當延長。”

05

Q:

被人在網路平臺上惡意誹謗,受害者可以追究網路平臺的責任?

A:

您好,以下法律規定供您參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網路使用者、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網路使用者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遮蔽、斷開連結等必要措施。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使用者承擔連帶責任。

網路服務提供者知道網路使用者利用其網路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路使用者承擔連帶責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