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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 典藏 | 父母官的故事

  • 由 故事會 發表于 籃球
  • 2021-09-15
簡介”來人話還沒說完,米芾就站了起來:“我愛石,但更愛民,客人不必多說,請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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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時有位太守叫召信臣,東漢時有位太守叫杜詩,這兩人為官期間都廉政愛民,一心為百姓造福,百姓對他們十分愛戴,稱為“前有召父,後有杜母”——“父母官”一詞由此而來。因此,可不是所有的官都能被稱為“父母官”,只有愛民、親民的好官,百姓才會視若父母般敬愛……

清廉父子

西晉的胡質、胡威父子同在朝中為官,都十分清廉。一次,胡威到荊州探望過父親後,準備回京。荊州刺史帳下一名都督聽說他要離開,謊稱也去京城辦事,連忙請假回家,拿了糧食和肉,追隨而至。

一路上,都督給胡威送飯送肉,很是殷勤。過了幾日,胡威察覺出問題,一問才知都督是想讓他給父親遞句話,好幫其晉升。隨即,胡威將父親給他的一匹絹贈給那都督,打發他回去了。

回到京城後,胡威寫信給父親,建議革除這個都督的職位,以警示官員要嚴守清廉。父親卻回信說,此人雖是行賄,但情節並不嚴重,革除的懲罰偏重,影響也過大,等於向外人宣傳自己的清廉。父親還說已對其進行了誡勉談話,這樣影響小,於人於己都妥當。胡威對父親的處事周到佩服不已。

後來,胡威入朝,晉武帝問他:“大家都說你們父子二人清廉,那到底誰更清廉呢?”

胡威沉吟一下,說:“我遠不及我父親。”晉武帝一聽,笑笑說:“能說說道理嗎?”

胡威答道:“我清廉,擔心別人不知道;而我父親清廉,卻生怕別人知道。這就是我遠遠不及我父親的地方。”

米芾拒石

北宋書畫家米芾愛好石頭,幾乎達到癲狂的程度。他在漣水做官的時候,出了一樁人命案。罪犯是他頂頭上司的親屬,頂頭上司在官場暗通關節,很有神通,使得批文遲遲不得下來,米芾的心裡又氣又急。這時,聽說欽差要來漣水,米芾想,這下此案總可以了結了吧。

一天,米芾在書房看書,有人求見。來人說:“聽聞米大人喜歡弄石,特地帶來幾塊獻給大人。”說著,那人就從袖子裡取出一塊石頭。米芾想,你我素不相識,為何前來獻石?其中必有緣故。

來人見米芾不動聲色,又從袖子裡取出一塊石頭。這塊石頭更勝一籌,米芾看了,點頭讚許。這時,來人再次從懷中取出一塊石頭,這塊石頭與眾不同,米芾情不自禁地讚歎道:“好石!好石!”來人一聽,就笑嘻嘻地說:“既然大人喜歡,就請收下。”

米芾說:“謝謝你的厚意。”說著,叫家人取過銀兩放在來人面前。來人推辭道:“我慕名而來,幾塊小石,不成敬意,大人何必計較?”米芾說:“無功不受祿,我不能白收你的東西。”來人見米芾執意不肯,便開口了:“實不相瞞,我今天來,一是獻石,二是有事相求。”來人猶豫了一下,接著說:“就是那樁人命案,請大人高抬貴手。”來人話還沒說完,米芾就站了起來:“我愛石,但更愛民,客人不必多說,請便。”

來人收起石頭,走到門口,突然仰天“哈哈”大笑起來:“米大人清名,果然名不虛傳。”

原來,此人正是前來調查的欽差大臣。

故事 · 典藏 | 父母官的故事

七律判詞

鄭板橋曾任山東濰縣的縣令。一天,鄉紳將一個和尚和一個尼姑抓到縣衙,告他們二人私通,傷風敗俗。

鄭板橋聽聞,耐心詢問事情的來龍去脈。後來得知,原來這二人在未出家時,本是同村人,還是青梅竹馬,早已私定了終身。可惜女方父母卻要把女兒許配給鄰村一個老財主做妾。女兒誓死不從,離家去桃花庵削髮為尼,而那痴情男子知情後也憤然出家。誰知在第二年三月三的濰縣風箏會上,這對苦命鴛鴦竟又碰了面,二人含淚互訴衷腸,不料被人當場抓住。

鄭板橋聽後,不禁動了惻隱之心,於是判他們可還俗結婚。他還提筆寫下判詞:“一半葫蘆一半瓢,合來一處好成桃。從今入定風歸寂,此後敲門月影遙。鳥性悅時空即色,蓮花落處靜偏嬌。是誰勾卻風流案?記取當堂鄭板橋。”

後來,這位有才的父母官促成佳緣的故事,一直被百姓稱頌。

砍墳頭樹

鎮海縣有個縣官,很替百姓著想,為了行人方便,下令在江南修一條大路。

一日,道路修到了一座大墳旁,墳頭上的一棵大樹擋住了去路。築路工役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砍了樹,繼續修路。誰知這下闖了大禍,原來這是當朝一個大官的祖墳,砍掉了他家的墳頭樹,可是要被砍腦袋的!大官家裡人馬上報到京裡,不久,上面官府行文就下來了,說要追究主使人,嚴加懲辦。

縣官接到公文,六神無主,身邊的師爺出主意說,縣郊有位樂賢先生足智多謀,善解疑難之事,可請他想想辦法。於是,縣官親自拜訪了樂賢先生。等縣官說明來意,樂賢緩緩說道:“此乃是官府之事,我是山野小子,恐怕無力以助。”

縣官見他回絕,深深地鞠了一躬,說:“我砍樹開路,也是為民造福,不想大禍臨頭,望先生能幫一把,千萬莫辭。”

樂賢卻站起身冷冷地說:“老爺,俗話說,旱天如火燒,田裡禾枯焦。我沒工夫和你說話,急著要去車水灌田呢。”說完,轉身走了。師爺看不下去了,指著樂賢的背影正要開罵,縣官卻一把攔著他:“不得無禮,先生已把辦法告訴我了!”

回到縣衙,縣官提筆寫了一封迴文:“砍去你家墳頭樹乃事實。因是本縣久旱不雨,天地幹如火燒,如不想法引水灌田,則今年皇糧難徵,國庫失充,百姓飢啼。為解燃眉之急,卑職令砍此樹,紮成龍亭一座,以求雨露。如定要問罪,請奏明皇上,作出聖裁便可。”

原來舊時有個定法,只要是軍需或為求雨,哪裡的墳頭樹都可以砍。這個大官接到公函,自是不敢多話,也就作罷了。而當初樂賢先生,正是看在縣官大人是為民造福而惹上麻煩,才出手相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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