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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書法批評與文學修辭:在書面表達中尋求藝術通感(上長篇)

  • 由 聞是文化 發表于 籃球
  • 2021-08-27
簡介傳統書法審美與批評的文學化表達是古代書論的普遍現象,其中又以漢唐書勢、書賦、書評、書銘、書贊之類的文學修辭尤為突出,屬於因文及書的特殊現象,其傳於後世也是出於藝文之需,並非專為論書而作

成語什麼調斯理

傳統書法審美與批評的文學化表達是古代書論的普遍現象,其中又以漢唐書勢、書賦、書評、書銘、書贊之類的文學修辭尤為突出,屬於因文及書的特殊現象,其傳於後世也是出於藝文之需,並非專為論書而作。但是,這些文體篇什以其華美的藻飾,使天地萬物、人情物理等文學意象與書法相聯絡,賦予其生命的意義, 以此成為書法審美與批評的啟蒙,翰墨之道也由此生出。作為沉浸在漢晉尺牘書法風尚中計程車大夫,其價值觀與寒門士人的工書和以書幹祿者涇渭分明,所作書論本為文章,對於闡明書法訣要和義理,非其不能,乃不為也,以此造成漢唐筆法非得家法師承而不傳的現象。至於古代書論產生的背景與文學修辭之表達方式的選擇,還有其更為深刻的文化的、社會的、觀念的諸多原因。文章最後選取若干書勢、書賦為例,具體分析了文學修辭如何介入書論、文學意象與書法意象的相似性和藝術通感,以及崇文論書風氣在宋以後的衰落和轉化,藝術通感也隨之由玄妙難名轉向平實易知並易於實踐等等。文章以獨特的視角通觀古代書論,肯定了文學修辭對傳統書法審美與批評的重要作用,拓展了當代書法學術研究的視野。

在傳統書法批評的書面表達中,舉凡涉及書法美感風格和相關的理論闡發,都會敷以濃厚的文學色彩, 即使是晚出的筆記題跋也不例外。可以說書法審美與批評的文學化表達是古人論書最為普遍的做法。其中,一部分出於文體的需要,如書勢、書賦、書評、書銘、書贊、論書詩、歌訣等,文體的選擇代表了作者論書之明確的文學需求;一部分是受文學時尚風氣影響的書論, 如庾肩吾、李嗣真的前後書品,孫過庭、張懷瓘等人的論著,均與南朝至唐盛行的駢文風氣緊密呼應;唐宋以降,大宗的筆記、題跋儘管都是簡短的敘言議論,而作者憑藉長期的文學積累和修辭習慣,依然文雅簡約,煉字精警。

根據筆者的經驗,想要真正地讀懂古代書論,學習並很好地利用這些珍貴的藝術遺產,即必須具有比較系統的古典文學的知識儲備。十六年前,筆者曾以《中國古代書法論著的文體、文學描寫與書法研究》為題, 對常見的書論文體、文學修辭及其之於書法審美與批評的不同功用,進行了初步的整理和論述。時至今日,又有了新的創穫,本文作為其續篇之一,對其言而未盡者予以補足,對其不曾涉獵的內容將詳加討論,感興趣的讀者可以並觀。

傳統書法批評與文學修辭:在書面表達中尋求藝術通感(上長篇)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合檄(區域性)

文字、文學與傳統書法批評

就形式而言,文學是語言的藝術,文字是語言的載體,文學水平的高低優劣直接表現在文字的駕馭能力上。作為古代書論,不僅要藉助文學手段來表達審美感受,對美感風格,乃至於原理和價值取向做出生動傳神、美妙精警的概括評說,而且還能借助論書來展示作者的文學崇尚與能力,以期實現書法審美與批評的文學化表達的唯美與混一。所以,要想更好地理解古代書論,即必須從文字、文學入手,透過文學修辭和審美意象去認知、尋繹關於書法的全部意義,這也正是閱讀和使用古代書論時最容易被忽略的內容。

周秦漢唐的文字、書法一脈相承,其教育制度和教學方法亦多因循,這也是本文展開綜合討論的基礎。根據《周禮·保氏》的記載和歷代相關注疏,文字教育首在明解“六書”,即透過六種構形方式和原理來了解文字形體、讀音和義項,明確用法,一一和語言中的“詞”對應,也稱之為“小學”。文字教育始於識讀, 重在應用,應用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按照既定的方法、標準來書寫,要進行貫穿小學教育始終的長期訓練,以及持續進行的考核。傳統“六藝”中列具“書”的內容, 足見其重要性。

書,書寫。《說文解字》釋雲:“著於竹帛謂之書, 書者,如也。”著,指文字的具體應用,如記事記言、屬文作詩、著述等,竹帛指書寫材料。如,《說文解字》釋雲“從隨也”,意謂書寫要恪守字形結構和書體樣式,亦即後世“正字”和“正體”的標準,兼有文字與書法兩方面內容。析言之,一是準確地把握文字的形音義,代表了知識的傳承與理解;二是認識和把握書體樣式的意義,從觀念上、書寫心理上打好基礎,如造字本原與文化涵義、象形字與仿形線索的“畫成其物,隨體詰屈”的書寫特徵、文字體系的圖案化仿形與“篆引”秩序、“隸變”與近世諸體對“六書”的改造等等;三是在書寫方法、標準的潛移默化下,理解並認同秩序和法度之美,隨著書體演進而調整認知,推演新的書寫審美旨趣和技術標準,這就是大篆、小篆、隸、楷諸正體規範的先後確立與書法審美的發展主線。如果說商代的象形裝飾文字和甲骨文所代表的原始書法美出於“集體無意識”的創造,那麼由西周金文建立起來的正體大篆所代表的秩序之美則出於禮樂文化陶冶化育的自覺審美。從商周時代開始,書法即已深深地打上文化的烙印,實緣乎此。書法作為文化的象徵符號, 正體的產生及其對秩序之美的崇尚,與其時日益高漲的人文精神有直接關係。

“著於竹帛”的

涵義

有四。其一,摒棄不同地域的方言而採用通行的“雅言”,相當於古代不同歷史時期的“普通話”,又名“正音”“通語”。《論語·述而》稱“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孔子用雅言講學,書面語也會自然而然地用之, 以消除方言的隔膜,使之四方通達。其二,記事、記言都有一個把口語轉化、潤色為書面語的過程,其修辭能力、經驗要透過長期的閱讀和訓練才能滿足於社會需求,以實現較好的知識傳承和社會化交流。其三,根據不同場合、功用的文體需求,採取與之各自對應的修辭和表達方式,總之曰“文言”。文言之名仿自上古, 《周易·十翼》中有《文言》一篇,孔穎達《正義》引莊氏語云“文謂文飾,以乾坤德大,故特文飾以為文言”,移之於書面表達,就是修辭與文學潤色。上古時期,口語和文言經歷了由相近到明顯差異化發展的漫長過程;漢唐以後,文學功用與撰著習慣日益突出,遂使文言和口語的距離愈加拉大,成為書面語的專用形式。其四,純粹的文學創作與著述,如詩文之作。

傳統書法批評與文學修辭:在書面表達中尋求藝術通感(上長篇)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合檄(區域性)

在“著於竹帛”的過程中,文言,亦即書面語的文學化是其發展主流,也是讀書人工詩能文的重要保障。吳寬《匏翁家藏集》認為“書家例能文辭,不能則望而知其筆畫之俗,特一書工而已”,即因此而發。如果說“著於竹帛”是文學與書法之雙重審美的過程,似亦不嫌為過。《宣和書譜》評薛道衡書法稱“文章、字畫同出一道,特源同而派異耳”,又評杜牧書法謂其“與文章相表裡”,都是基於這一認識而做出的理性歸納和總結,極具學術價值。在一定條件下,文辭內容與尺牘書法、文章草稿的性情化發揮自然契合,早已被前賢關注並寫入書論、題跋當中,今人或據此研判作品,以期復原其書寫情境,更好地評價其風格與藝術水平。在這種認識被普遍接受之後,“書為心畫”“字如其人”等觀念、審美價值取向和批評標準陸續演化而出,其體系之宏大,彼此關聯的緊密精微,遠遠超出想象。

古人崇尚通才教育,在小學必習的“六藝”—— 禮、樂、射、御、書、數中,樂教也值得關注。樂,不僅僅是音樂,也不限於樂器和歌唱,而是以詩、歌、樂、舞四位一體的教學方式。如《詩經》所見篇什,吟詠為詩,唱則為歌辭,既可以樂器伴奏,也可以單獨演奏,還可以隨著歌樂起舞。這種始於西周、後經孔子大力提倡的綜合文藝形式,即文化史上著名的、盛行三千年之久的“詩教”。中國是詩歌的國度,傳統文化也頗具詩意,與此有很大的關係。《墨子·公孟》敘言戰國時期孔、孟儒家門徒還保持著“誦詩三百,弦詩三百, 歌詩三百,舞詩三百”的學習傳統,即很能說明問題。又,《尚書·舜典》有云:“詩言志,歌詠言,聲依詠,律和聲。”對此,《詩·大序》闡發雲:

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 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斯言已經把傳統文學藝術的基本原理準確而生動地概括出來,以此成為中國古典大文藝觀的思想和理論基礎。又,傳世《楚辭》祖述於巫歌,本為原始宗教儀式活動所用,後乃逐漸轉化成為吟詠歌唱的文學形式,與《詩經》的“風”詩合稱“風騷”,影響至為深遠。孫過庭《書譜》論說書法之達性抒情特徵雲:“豈知情動形言,取會風騷之意;陽舒陰慘,本乎天地之心。”表明“大文藝觀”的思想已經深入並開始統和書法理論。

傳統書法批評與文學修辭:在書面表達中尋求藝術通感(上長篇)

王羲之 行穰帖

古代的文字教育是識讀運用與書寫訓練並重,字學是書法的基礎。字學除講構形原理的“六書”之外, 還包括字本義、不斷增加的引申義、假借義、字詞的虛實與活用等等,還要在持續的詩文寫作實踐中學會運用,在書面表達中學會遣詞立意、煉字傳神,自然而然地進入文學思維和修辭狀態當中。今天的古典文學作品選讀與研究,物件遍 及經史子集四部,就是這一歷史現象的真實反映。《荀子·大略》有云:“人之於文學也,猶玉之於琢磨也。《詩》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謂學問也。”這是以詩教引入日常的文學修辭的學習訓練,積功如雕刻玉器的切磋、琢磨,古代詩文極重煉字,即本於此。古人煉字,有一事很能說明問題。據何光遠《鑑戒錄·賈杵旨》載,唐代詩人賈島行吟得“鳥宿池邊樹,僧敲月下門”句,擬用“推”,復改為“敲”字,並引手做“推敲”之勢,不覺衝撞京尹韓愈車駕。韓愈問明原委後思之再三,為其決疑雲“敲字佳矣”,此即名言“推敲”的來歷。斯事可以想見者三, 一為作詩煉字,務求精、警、奇、巧、生動之類;二為詩人想象下語,不必確有其實,而以傳達神思、營造妙境為鵠的;三為“宿”“敲”動靜對比,深合《易》理,能更好地達成詩人之理想中的境界。樓鑰《攻媿集》收蔣慈溪《鶚輓詞》詩有“推敲詩益煉,駢儷語尤工”句,可以真切地反映出古人屬文作詩的價值觀和習慣,同時也影響到書論的寫作。

張懷瓘《文字論》述其時“朝端英秀,詞場雄伯”吏部侍郎蘇晉、兵部員外郎王翰之語云:

文章雖久遊心,翰墨近甚留意。若此妙事,古來少有知者,今擬討論之,欲造《書賦》,兼與公作《書斷》後序。及至旬月後相見,乃有愧色雲:書道亦大玄妙,翰與蘇侍郎並輕忽之,以為賦不足言者,今始知其極難下語,不比於《文賦》。書道尤廣,雖沉思多日,言不盡意,竟不能成。

文學翹楚轉而把目光投向書法,欲作《書賦》以比肩陸機《文賦》,結果發現言書比論文尤難。其困難在於書法美的抽象性、豐富性、模糊性,其美似有若無, 精微幽深,既難於下語,復覺言不盡意,故爾向張懷瓘請益。如果按照竇臮《述書賦》的體例推想,是要縱觀書法史,既須鋪陳藻飾以全賦體,復須曲盡百家書法之美,書體眾多,風格亦繁,要想文與書二美並舉,實在困難。如果按照楊泉《草書賦》、王僧虔《書賦》的體例續作而大其制,則唐人於書法認識已深,所閱亦多, 漫無邊際,實難置喙。無論如何,限於文體,魚與熊掌難於兼得是必然的,但士大夫樂此不疲。後來張懷瓘自作《書賦》一篇,送與眾名流觀賞,包融評雲:

無今而乏古,論書道,則妍華有餘;考賦體,則風雅不足。才可共梁以來並轡,未得將宋以上齊驅,此議何如?

由包評可知,張氏《書賦》頗受梁陳以降浮華綺麗的文風影響,耽樂於文學修辭,而忽略書法義理的闡發,可謂切中其弊,亦切中因文學意味太濃以至於掩蓋論書大旨之同類書論的通病。張懷瓘深明書理,而一旦作《書賦》,也不免因文敷色,損害論書的功用,斯文未能傳世,良有以也。應該看到,這既是長期的教育和崇文風氣所致,也是書論太過依賴文學修辭的傳統使然。或者說,文學與書法本為同一知識群體所尚,而有主次重輕之別,出現這種現象,本就無可避免。

又,張懷瓘《書斷》自記其狀美述妙的原理是“觸類生變,萬物為象,庶乎《周易》之體”,評價的原理是“一字褒貶,微言勸誡,竊乎《春秋》之意”。前言面對古今不同書體、不同書家風格,擷取天地萬物的生命形式和運動狀態為象徵、比類的方式進行況說,以抉其幽隱、狀其神意,正是本著《周易》卦畫的象徵性思維及闡釋原理。同樣,文學則《詩經》的賦、比、興為前導,《楚辭》為繼,漢賦則把以這種想象類比、誇飾鋪陳推向極致,並以此成為書論表達的啟蒙,如崔瑗《草勢》、蔡邕《篆勢》等。後謂“一字褒貶,微言勸誡”,本於孔子著《春秋》的“微言大義”,古代詩文修辭的重視含蓄之美和煉字傳統,實祖述於此。書論繫於世人,煉字以求精警之評、傳神之語,亦由此衍生而出。當然,這種努力也可以視為古人立身立言的具體實踐。例如梁巘的《評書帖》、劉熙載的《藝概》,至今被人稱道,徵引不絕,除其思想、識見之外,書面表達之精警過人的修辭能力也是重要的原因。又,岳珂撰《寶真齋法書贊》二十八卷,所收魏晉至唐宋名賢書跡皆附贊文,或取史評贊文體制,或用三言、四言、五言、六言、七言韻文,以及類於賦、頌之文,堪稱書贊大觀。《四庫全書提要》評其書雲:

至於諸家古帖,尤徵人論事,考核精密。其文亦能兼備眾體,新穎百變,層出不窮,可謂以鑑賞而兼文章者矣。

詩文乃士人專長,以文學潤色書論,實屬必然,而如岳珂窮盡文學之能以狀其書法審美所得,並呈文采之妙,實為慕效古風,淵源有自。惜與宋元以降務實文風不諧,是以影響不彰。

又,在日常生活中,尺牘相聞是最為普遍的書面交流形式,授受雙方都會關注修辭與書法,《顏氏家訓· 雜藝》述江南地區六朝諺語云“尺牘書疏,千里面目”即出自這種風氣。據考,關注尺牘修辭與書法的社會風氣始於東漢,佳者在答書中會受到稱譽,反之則被詬病,可見小事會有大影響。《宋書·劉穆之傳》述其博學能文,才思敏捷,即使如日常所用的尺牘,也有尚佳的表現。文雲:

穆之與朱齡石並便尺牘,常於高祖坐與齡石答書。自旦至日中,穆之得百函,齡石得八十函,而穆之應對無廢也。

能在半日之內作百餘通尺牘而內容各自不同,非善屬文、富辭藻、明書儀、便才思無以成之。朱齡石得八十通,居亞,亦屬難能。二人於高祖坐中較能於日用尺牘,足見其在士大夫心目中的地位。至於二人是口述吊答,還是操觚為之,尚不能確認,若文中以“函”記數,或以後者可能為大。又,庾元威《論書》述梁朝制度雲:

私吊答中,彼此言感思乖錯者,州望須刺大中正, 處入清議,終身不得仕。盛名年少,宜留意勉之。

“吊”,問、問答,代指私人之間的尺牘書信往來,如果出現修辭、書儀方面的乖錯失體,須舉報至州大中正官議處,終身不得入仕為官,其嚴苛可知。“勉”,猶言戒惕。由此可見,能文則名,則仕進,否則斥退。國家政策與個人的名利前程緊密呼應,崇文尚書即成為士人修身自飾的必由之路,風化所及,遂成傳統。再以陶弘景《與梁武帝論書啟》為例:

伏覽前書,用意雖止二六,而規矩必周,後字不出二百,亦褒貶大備。一言以蔽,便書情頓極,使元常老骨,更蒙榮造;子敬懦肌,不沉泉夜。逸少得進退其間,則玉科顯然可觀。若非聖證品析,恐愛附近習之風,永遂淪迷矣。伯英既稱草聖,元常實自隸絕,論旨所謂殆同璿璣神寶,曠世莫繼。斯理既明,諸畫虎之徒,當日就輟筆,反古歸真,方弘盛世。愚管見預聞, 喜佩無屆。

臣民上書皇帝,須明顯尊卑,執禮既工且敬,進言含蓄,藻飾爾雅,務見天子之高瞻卓識,曲盡臣民的本分,書家之文采睿智,於此可見一斑。平心而論,梁武帝於書法推重鍾繇、張芝,有貶抑“二王”之意,可謂復古乖時,未必是真知灼見。陶氏與其見解有別,既須迎合聖意,曲達上聽,還要婉轉地道出自己的觀點,極見其修辭與書法認知之能。《法書要錄》載二人論書數啟,甚有意味,可以參看。

古人對文字與書法的功用有清楚的認識,並使之理論化,以指導社會實踐。文字是記錄語言的符號,文字之用則文言、文學,則書法,彼此依託,相輔相成。張懷瓘《文字論》雲:

文字者總而為言,若分而為義,則文者祖父,字者子孫。察其物形,得其文理,故謂之曰文。母子相生, 孳乳浸多,因名之為字。題於竹帛,則目之曰書。文也者,其道煥焉。日月星辰,天之文也;五嶽四瀆,地之文也;城闕朝儀,人之文也。字之與書,理亦歸一。因文為用,相須而成。名言諸無,宰制群有,何幽不貫, 何遠不經?可謂事簡而應博。範圍宇宙,分別陰陽,川原高下之可居,土壤沃瘠之可植,是以八荒籍焉。紀綱人倫,顯明君父,尊嚴分別而愛敬盡禮,長幼班列而上下有序,是以大道行焉。闡《典》《墳》之大猷,成國家之盛業者,莫近乎書。其後能者,加之以玄妙,故有翰墨之道生焉。

首言文字名義,出於《說文解字·敘》;次論書法乃字之文飾,因於文字而備功用,字與書相輔相成;又次講文字可以超越時空的歷史、地域、社會、文化、知識傳承的偉大功用,賴於書法而存在;最後講漢代名賢勝流為書寫注入異於實用目的的美感與玄妙意味,所以才有“翰墨之道”的輝煌與光大。斯見雖不盡與三千年書法史相合,卻是對根植於實用的書法藝術的性質、審美特徵等最為精彩的理論概括。張氏所未言者,是能夠發揮書妙、闡明斯道的泛文學化的表達方式,這正是本文還要重點討論的內容。

傳統書法批評與文學修辭:在書面表達中尋求藝術通感(上長篇)

王羲之 行穰帖(區域性)

古代書論產生的背景與文學化表達方式的選擇

書論始於漢代,其產生的背景原因、對後世書法審美和書法理論的構建有何影響?迄今無人關注。按存世篇目計,漢唐書論的主流具有明顯的崇尚文采的特徵,文體和修辭亦不乏因循之跡,這種情況對闡發書法義理、評騭書家優劣得失會有什麼影響?沈尹默《歷代名家學書經驗談輯要釋義》認為,孫過庭《書譜》“辭藻過甚,往往把關於寫字最緊要的意義掩蓋住了,致使讀者注意不到,忽略過去”。當然,《書譜》對一般的讀者而言,大體如沈氏所言,但對古人而言,卻是文采稍勝的論書之作,絲毫不影響解讀,並且與漢唐《書勢》《書賦》的文采爛然,相去甚遠。更重要的是,沈氏未能看到文學修辭對書法審美與義理認知具有重要的啟蒙誘導的積極作用。古今語言懸隔,我們不應該苛求 古人。

一、書論產生的背景

關於背景,我們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來看。一是以正字、正體之舉國體制下的文字規範和書寫標準化的貫徹實施,溢位則造就了全社會的好書、善書風氣,由此促使書法進入全面藝術化發展的階段。客觀地說,漢武帝朝之所以實施嚴厲的文字政策,是為了更好地應對隸變對整個文字體系的衝擊,儘快使新體隸書實現規範化、正體化。隸變始於戰國晚期秦系文字的日常手寫體,而後隨著秦人揮師南下東進,在把秦文字持續地推向新佔領地的同時,也要承受六國遺民舊有書寫習慣的衝擊,遂使隸變進入多重因素相互作用的發展階段。其後果是,隸變雖然始於秦文字,但已大量竄入六國字形、偏旁、書寫習慣和潦草化傾向,進而造成大量的訛形、偏旁分化與合併,以及多見的非理性類化和改作等。就字形體勢而言,或縱或橫,或圓或方,或正或草,或古或今,任筆為體,放縱無序。顯然,國家是不能容忍這種上升勢頭極快、使用極為普遍的新體自由發展下去的,必須在全社會範圍內建立起統一的書體規範,這就成為漢武帝實施嚴厲的文字政策的動機。

有了政策,還得采取行之有效的具體措施來貫徹執行。首先,政策實施的堅定、嚴厲和連續性是關鍵,綱舉目張。《史記·萬石君列傳》述其長子萬石建書奏事,事下,再讀之曰“誤書!‘馬’者與尾當五,今乃四,不足一,上譴死矣”,甚惶恐。馬字篆書足連尾共五畫,以疏忽少寫一筆,竟懼怕若被漢武帝發現而獲死罪,其時文字政策的嚴厲已不難想見。東漢初,光武帝頒行《四科取士詔》,章帝時再度強調續行,明確規定“書疏不端正,不如詔書,有司奏罪名,並正舉者”。如果抄寫公文字失規範,沒有達到詔書所示的正字正體標準,由監察部門議定罪名上奏,連同入仕升遷時負責舉薦的官員一併懲處。《說文解字·敘》引漢《尉律》也有“書或不正,輒舉劾之”的律令條文,《漢書·藝文志》作“字或不正,輒舉劾”。意謂書字若非正字正體,隨時都會遭到舉報而受到相應的責處。有了這樣的政策法令,隸變很快就脫盡古形,矯正潦草化傾向,促使隸、草二體分途發展,實現了隸書的正體化。河北定縣八角廊漢簡書於西漢昭宣之際,可以視為正體化的標誌;東漢中晚期隸書因為上石規範於界格,形成典範楷式,遂更名八分。草體脫去束縛,也迅速獨立發展成為真正意義上的草書,至漢末因為書於《急就篇》使字形具備楷式而更名章草。

其次,與懲處相對,獎掖選拔在正字正體上表現突出的學子入仕。《說文解字·敘》引漢《尉律》規定“學童十七已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史。又以八體試之,郡移太史並課,最者以為尚書史”, 《漢書·藝文志》作“又以六體試之,課最者以為尚書、御史史書令史”,即其證。史,政府中一般的文職吏員,尚書、御史乃中央政府機構,所置之史職事雖同,但地位略顯高重。或以善書而受到提拔重用,如《漢書·貢禹傳》所言“郡國恐伏其珠,則擇便巧史書、習於計簿能欺上府者以為右職”,即其事。史書, 謂學子考試所應掌握的古今各種書體,以其入仕起家為史職,復以所長供其職司,故以史書指代。“便巧史書”,與漢魏典籍所載的“善史書”“能史書”同義, “右職”謂拔擢。或以善書自薦的方式入仕,如《漢書·王尊傳》述其“能史書,年十三,求為獄小吏”, 以能史書而被政府破格錄用,“小吏”亦當為掌理文書的史職。正是這種直接與仕途前程緊密相關的社會功利性,誘導學子積極地參與到正字正體的社會化書寫活動中來,具有強大的社會向心力。《漢書·貢禹傳》記敘武帝時社會風氣有“何以禮義為,史書而仕宦”的謠諺,《論衡·程材》亦有“是以世俗學問者,不肯竟經明學,深知古今,急欲成一家章句。義理略具,同趨學史書,讀律諷令,治作情奏”之語,均其時社會尚書風氣的真實寫照。當然,這也是一種矯枉過正,但兩千多年來士人莫不尚書、以工書為榮的觀念,古今書體並行、書家以兼善諸體為能的傳統,均受惠於此。

再次,善史書風氣及其明確的社會功利性吸引了社會上下的一體關注,併產生了與之相應的評價標準。其中,“善”“能”“工”“便巧”含義近似,都是對正字正體中翹楚的稱譽,隱含有法度、規範的意識在內。對善史書者及其作品,以其有比較突出的成就、在社會之一定階層、群體範圍內有較大影響力,可以用作他人的學習範本,則以“楷式”“楷則”“楷模”等尊之。對書體之整體美感與風格,以“勢”名之,是從靜觀的“形”到動態的“勢”之考察和表達,以此成為後世書論明確以“筆勢”“筆力”為審美核心的肇端。進而還可以確認,始於國家文字政策的正字、正體風氣,開始向書法方面傾斜;從以字書為範本的國家標準與強制性約束,逐漸推向以書家個人風範為楷模的社會化選擇和標準,極大地激發了人們的熱情和想象,開啟了“翰墨之道”的玄妙之門。

第四,非功利的善史書風氣與從尊奉正體到崇尚草書之審美風氣的拓展,最後完成了書法藝術質的飛躍。《漢書·元帝紀》載記“元帝多材藝,善史書”,是為帝王純以興趣好書善書之始,影響亦大,足以風化天下。又, 《後漢書·安帝紀》述其“年十歲,好學史書,和帝稱之,是以齠齡儲君的身份學習史書”。又,《後漢書·孝明八王傳》記敘樂成靖王劉黨“善史書,喜正文字”,準確地傳達出正字正體的政策涵義。又,《漢書·西域傳》謂楚主侍者馮嫽“能史書”,是為女性善史書之始。又, 《漢書·外戚傳》稱孝成許皇后“善史書”,《後漢書· 皇后紀》稱和熹鄧皇后六歲“能史書”、順烈梁皇后“好史書”,《後漢書·章帝八王傳》稱帝所生母左姬“善史書”等等。這些非功利性的帝王后妃善書好書,水平如何並不重要,而在其能身體力行,足以昭示世人,起到極佳的楷式和推動作用。

又,草書在與隸書分途發展之後,演變進境極快, 不僅佔據了日常書寫的起草、私相授受的尺牘往來的實用地位,而且獲得帝王的青睞,使之成為類似“宮廷藝術”的一項重要內容,致其身價陡增,而上行下效,士大夫莫不景從。《後漢書·宗室四王傳》記北海敬王劉睦雲:

少好學,博通書傳,光武愛之,數被延納。顯宗之在東宮(明帝時為太子),尤見幸待,入侍諷誦,出則執轡。……又善史書,當世以為楷則。及寢病,帝驛馬令作草書尺牘十首。

張懷瓘《書斷·章草》亦記其事,稱“明帝為太子,尤見親倖,甚愛其法。及穆臨病,明帝令為草書尺牘十餘首,此其創開草書之先也”,二者文字微異。其事可以想見之意義有四。其一,劉睦為先武帝長兄之孫,明帝之侄,二帝均愛重其才學,由此奠定其在皇室及上層社會中的地位,能更好地發揮其影響力。其二, 劉睦以“善史書”名世,其書跡被奉為範本楷則,溢位的社會效應要遠遠超出其技藝本身,可以視為從國家文字政策轉向書家之社會化楷模的標誌。其三,從古今書體中的正字之規範化社會需求,拓展到“鄉邑不以此較能,朝廷不以此科吏,博士不以此講試,四科不以此求備,徵聘不問此意,考績不課此字。善既不達於政,而拙無損於治”的不登大雅之堂的草書上,此無他,只能是草書的天然美質與藝術魅力使然。書家以其獨到的天才和智慧,為草書“加之以玄妙”,賦予其不同尋常的意義和感染力,遂能吸引更多的人以更大的熱情和想象力投入其中。所謂江河不涓細流,故能成其大,正是此意。這裡,帝王的好尚尤為重要。由於明帝愛重劉睦草書,遂使嗣位的章帝耳濡目染,心追手摹,亦好草能草,史傳章帝於法外詔許名家杜度草書上事,其無形的感召力可想而知。其四,《漢書·遊俠傳》記敘成帝至更始年間的陳遵“性善書,與人尺牘,主皆藏去以為榮”,陳遵以天性善書,其尺牘相聞,受者皆愛重珍藏,並引以為榮耀。陳遵所善為隸為草,尚不能定論, 但其足以表明西漢晚期業已形成良好的欣賞書法的社會氛圍和收藏風氣。比較而言,劉睦所善為草書尺牘無疑,張懷瓘稱其“創開草書之先”應該是可信的。自劉睦始,草書之用雖不出尺牘和文書、著述起草的範圍, 而以其貴在皇家,副在廊廟,遂使天下效法,名賢輩出,引領尺牘書法風流兩千餘年。

傳統書法批評與文學修辭:在書面表達中尋求藝術通感(上長篇)

王獻之 廿九日帖(區域性)

二、書論的文學化表達方式

上述諸多內容,揭示了書論產生的文化、文字和書法背景,宏大而持久,而與之對應的卻只有少量簡單而樸素的評語,並且這種狀態一直延續到南朝,與同時的那些華美的書勢、書賦篇什判若二途,互不相干,不能不發人深省。

《書斷·能品》評東漢早期草書名家徐幹時引班固與弟超書雲:“得伯張書(徐幹字),藁勢殊工”,藳同稿,草也,草勢殊工猶言草書精到,工義與巧、善、能近同。又《三國志·吳書·張紘傳》注引《吳書》稱紘“又善楷篆”,楷謂楷式、楷則,猶言善於書寫正體標準的小篆。又述孔融覆函張紘雲:“前勞手筆,多篆書,每舉篇見字,欣然獨笑,如復睹其人也”,多為稱許。如果加上前文提到的“楷則”“模楷”等詞語,仍嫌數量太少,不足以匹配書法藝術自身的發展和需求。這種現象也許能為我們提供一種暗示:發達而華美的書勢、書賦等篇什是否別有淵源?答案是文學需求。

漢代文學十分發達,文章之中,又以大賦為最,蓋漢人去古未遠,最近風雅,六朝綺麗,實難比肩。然就閱讀所及,漢代文學小品如小賦、銘贊之類,亦頗有可觀。通觀《全後漢文》可知,其時士大夫熱愛生活,每多文學衝動,面對日常品物,都會引發寫作熱情。或美物貽性, 或感物興懷,或自警寓志,或摽拔意氣,林林總總,不一而足,以此成就動輒賦贊、隨手箴銘的文學奇觀。其中筆、硯均有賦有銘,書法也不能闕如。可以說,以文學修辭見長的漢晉南朝之“勢”“銘”“賦”等早期書論,是因為文學需求和書法之盛而生,關乎藝文之作而傳,專為論說書法而撰著的目的幾希。晉衛恆撰《四體書勢》全文見於《晉書》本傳,其中《字勢》為自作,《草勢》為東漢崔瑗所作,《篆勢》為蔡邕所作,《隸勢》未錄作者之名,徐堅《初學記·文字第三》題為鍾繇所作,在四體勢文之前,均有衛恆的敘言。衛恆所敘均平實有物,而自作《字勢》則仿效其他三勢,可見其心中對敘、勢的不同理解。歐陽詢撰《藝文類聚》,宗旨盡在藝文,雖然收錄蔡邕《篆勢》,置於《巧藝部》中,但列附“勢”下,梁代任昉《文章原始》以“勢”始於崔瑗,為獨立之文體, 衛恆、歐陽詢亦均作如是觀。蔡邕《筆勢》之後,序列索靖《草書勢》、劉劭《飛白書勢》,後者為四言韻文,故爾別本或題曰《飛白書勢銘》,與宋鮑照《飛白書勢銘》同題。《巧藝部》於諸勢之前,序列晉楊泉《草書賦》, 王僧虔《書賦》二篇。之所以不收衛恆的敘言,是其本不為論書而設類目;不收崔瑗、鍾繇二人“勢”文,或認為彼等遠遜蔡邕文名的緣故,亦未可知。又,唐太宗好書善書,房玄齡等編纂《晉書》,於《衛恆傳》錄《四體書勢》全文以迎合聖意,當屬於非常之舉。張懷瓘《文字論》述其時蘇晉、王翰兩位文學翹楚欲作《書賦》以比肩陸機《文賦》,經旬月未成;張氏自作《書賦》,文成而不傳;竇臮作《述書賦》名重藝林,千古獨傳,後人仿效,竟無嗣響。由此可見,士人之於文學根深蒂固,每每不惜削足適履,損書理而就文辭,若非藝文之需,能否流傳下來都是問題。孫過庭《書譜》雲:

至於諸家勢評,多涉浮華,莫不外狀其形,內迷其理,今之所撰,亦無取焉。

明確排斥書勢、書賦、書評、書銘、書贊類書論。“外狀其形”謂取類比興,假天地萬物來況喻字形點畫;“內迷其理”,謂以華辭麗藻的堆砌掩蓋書法義理,或不能稱解筆意,難明原委。所言切中其弊,然則撰述宗旨不同,孫氏不為解人,所責即不免為過。

這就會引出一個問題,為什麼漢晉士大夫熱衷書法卻又無意進入技法、美感深處加以探究,反而使崇尚文學、輕視書理的風氣延宕久遠呢?在“文章千古事”的觀念作用下,士大夫很難放下既定立場而自甘下流。在清流士大夫心目中,書法不過一技,善之以迎合一時風流,拙則不登大雅,耽之為捨本逐末,為人役使即與書工為鄰。事實上,寒門士人的好書善書,旨在以書幹祿,舍書法之外,無由進身釋褐;作為清流士大夫,多以才學高行入仕,豪門勢族子弟尤無仕進之憂,工書以趨風流,能者引領時尚,用意所在,不過尺牘而已,與那些以善書食祿者涇渭有別。庾元威《論書》雲:

王延之有言曰:“勿欺數行尺牘,即表三種人身。”豈非一者學書得法,二者作字得體,三者輕重得宜?

庾氏的解釋未確。在極重尺牘書法的漢晉南朝, 清流士大夫投入太多的熱情和想象、創造,快速完成了楷、行、今草的演進,同時也把書法藝術推到巔峰狀態,其中尺牘書法堪稱樞紐和靈魂。所以,宋周必大《益公題跋·又跋歐蘇及諸貴公帖》雲:

尺牘傳世者三:德、爵、藝也,而兼之實難。若歐、蘇二先生所謂“毫髮無遺恨者”,自當行於百世。

“德”,道德、操行、品格;“爵”,門第、職官;“藝”,文采、翰墨。“三種人身”,謂士人立身必備的德、爵、藝三個條件,與王延之的出身(王氏家族、王廙五世孫)、地位(齊尚書左僕射)契合,與漢晉南朝尺牘書法不重寒門和下層官吏之跡相符,應該是王延之本意。這種觀念初成於漢而盛行於魏晉南朝,是我們認識這一歷史時期書法史的基本出發點。《後漢書·蔡邕傳》記載了名家蔡邕曾疾言上書,力斥鴻都門學那些出身低賤、僅以一技之長入仕的同好而不同品流的人群。本傳述其時“侍中祭酒樂松、賈護多引無行趣藝之徒,並待制鴻都門下”,對此,蔡邕上書雲:

夫書畫辭賦,才之小者,匡國理政, 未有其能。……若乃小能小善,雖有可觀,孔子以為“致遠則泥”,君子故當志其大者。

再次上書, 則使之與工匠等列:

又尚方工伎之作,鴻都篇賦之文,可且訊息,以示惟憂。《詩》雲:“昊天之怒,不敢戲豫。”天戒誠不可戲也。

在蔡邕看來,清、濁本不同流,亦不能相混,即使皇帝喜歡,也要堅決反對。所以,藝之重輕,在什麼人好之能之,以什麼態度視之,而非純粹的藝術水平優劣高下。漢晉南朝人極為看重門第、品流,於此可見其一斑。又,《後漢書·陽球傳》載其上書雲:

案松、覽等皆出於微蔑,斗筲小人,依憑世戚, 附託權豪,俯眉承睫,徼進明時。或獻賦一篇,或鳥篆盈簡,而位升郎中,形圖丹青。亦有筆不點牘,辭不辯心,假手請字,妖偽百品,莫不被蒙殊恩,蟬退滓濁。是以有識掩口,天下嗟嘆。

陽球所抨擊的兩種人,一是出自寒門而憑關係、以辭賦、偽作古體書法平步青雲者,二是經其再度引薦入仕的同類人等。在清流眼中,即使出身寒門而身負才藝的同道,也必須斥退,恥與為伍。又,《後漢書·楊震傳》附楊賜上書雲:

又鴻都門下招會群小,造作賦說,以蟲篆小技見寵於時,如歡兜、共工更相薦說,旬月之間,並各拔擢。

這種情況說明,除門第、品流的因素外,還應該有古今書體、書法地位的問題。尺牘書法與時俱進,已成清流風尚化被天下;蟲書、鳥篆雖然源出於春秋戰國之世, 入漢之後並無系統傳承,時人以其法而資取於畫,大量向壁虛造各種新體而附會傳說、祥瑞,致使翰墨之道亡損殆盡,其中亦不乏拙劣荒誕之體,所謂“妖偽百品”“有識掩口,天下嗟嘆”,並非誇大詆譭之辭。同時,“儒者之工書,所以自遊息焉而已,豈若一技伕役役哉”,這對於秉承孔子“遊於藝”思想、而旨在修身志道的清流士大夫來說,就是底線,與藉助書法謀取功利的做法在價值觀上有本質的區別。這種清、濁的品流鴻溝一直延續到唐宋時期,仍為士大夫書家所關注,並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他們的書法觀念和言行。有鑑於此,顏之推在《顏氏家 訓·雜藝》中告戒子孫雲:

真草書跡, 微須留意。江南諺雲: “尺牘書疏,千里面目也。”承晉、宋餘俗,相與事之,故無頓狼狽者。……然而此藝不須過精。夫巧者勞而智者憂,常為人所役使,更覺為累;韋仲將遺戒,深有以也。

王逸少風流才士,蕭散名人,舉世惟知其書,翻以能自蔽也。蕭子云每嘆曰:“吾著《齊書》,勒成一典,文章弘義,自謂可觀, 惟以筆跡得名,亦異事也。”王褒地胄清華,才學優敏, 後雖入關,亦被禮遇,猶以工書,崎嶇碑碣之間,辛苦筆硯之役,嘗悔恨曰:“假使吾不知書, 可不至今日邪?”以此觀之, 慎勿以書自命。雖然,廝猥之人,以能書拔擢者多矣。故道不同不相為謀也。

大意是顏之推自敘跟隨尺牘書法時尚留意真、草習學,倖免於狼狽窘狀,但隨俗即可,不必投入太多精力,以免為一技的浮名所累,重蹈韋誕的覆轍。王羲之、蕭子云各備才學,卻以善書自蔽;王褒出身名門, 才學優敏,入北周後每每以工書為人所請,以據石書丹而成辛苦之役,故而悔恨不已。至於那些無學寒士僅以工書而平步青雲的現象不足為憑,“道不同不相為謀”,清濁本不相混。顏之推初仕南梁,後入北齊官黃門侍郎,入隋官內史,歷仕三朝,以親身體驗告戒子孫,“慎勿以書自命”。

從漢代趙壹《非草書》的責難、清流士大夫對鴻都門學以書幹祿者的排斥,到顏之推的困惑與無奈,數百年間發生了許多足以使人思考、警醒的事情。例如,漢末名家梁鵠只能在秘書省“以勤書自效” ;韋誕以曹魏重臣,被盛於筐籠之中引至二十餘丈高臺“使就榜書之”,遭千古之辱;相比之下,王獻之拒從謝安欲使其書太極殿匾榜之請,後世皆以其自重稱之。凡事皆有利弊,書法亦然。清流士大夫既須從俗相與事之,又要自重,不與以書仕進者為伍,也不想與書吏、書工等倫;如果帝王好書,則須勉力為之以迎聖意,還要善於謙退藏拙,以副君臣之義。所以,高度社會化、實用化的書法藝術不可能完全消除其功利性,只是有其或顯或隱、或雅或俗的分別,真正做到超然是很困難的。回顧漢唐書法史,名家勝流前後相望,各鑄輝煌,卻很少有人究心書理,研判技法,或撰述經驗以嘉惠後學,非其不能,是不為也,以此造成漢唐筆法非家法師承而難得其秘的歷史現象。此期間書論多重文學,是其本意盡在文學,而取書法為藻飾的物件,今人名其為“書論”, 並不能代表古人的本意。至於這些美文各自包含的書法義理多寡,既在於作者對書法的認知把握,也要看今人的解讀方法和能力。欲求達詁,即可能違背作者的原意,或成刻舟求劍、附會穿鑿。後世種種的偽託書論, 絕大部分都在漢唐,也正是看到其中的缺憾後乘虛而入。如果想為漢唐書法批評和理論建構彌補缺憾,還歷史的真實,那麼對書勢、書賦等美文的重新解讀與梳理即勢在必行了。(《中國書法·書學》新媒體編輯:張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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