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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象環生!港區國安法在法盲世界摸索,司法界須辦學習班考核上崗

  • 由 柳扶風評論 發表于 籃球
  • 2023-01-23
簡介令人奇怪的是,中央和特區政府不是不知道這個情況,為甚麼沒有對香港司法界的“國安法盲”開辦“國安法掃盲學習班”

駐港部隊有武警部隊嗎

文︱柳扶風

《港區國安法》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安全法,中央根據香港實施“一國兩制”的實際情況,制訂了《港區國安法》。在此之前,香港法律界無人懂得國家安全法和《港區國安法》;就此而論,他們都是“法盲”。

險象環生!港區國安法在法盲世界摸索,司法界須辦學習班考核上崗

《港區國安法》公佈後,由特首任命的“國安法官”也是“法盲”,因為形勢和工作需要,他們要“急就章”學習國安法相關知識。達到什麼水平,是否“自學”還是“上面”有人教授,不得而知,反正他們辦理“國安案件”給人趕鴨子上架的感覺。“國安法官”

如此,那些“非”國安法官、律政司檢控官員、律師、大律師又能怎樣?毫不誇張的說,《港區國安法》公佈後,就一直是在香港的“法盲世界”裡摸著石頭過河,險象環生。

險象環生!港區國安法在法盲世界摸索,司法界須辦學習班考核上崗

令人奇怪的是,中央和特區政府不是不知道這個情況,為甚麼沒有對香港司法界的“國安法盲”開辦“國安法掃盲學習班”?為甚麼不對他們提出“考核資質驗證”要求,以保證《港區國安法》的準確實施?今次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介入國安案之事,顯示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和大漏洞。

如果兩年半前,《港區國安法》公佈時就對香港司法界舉辦“國安法學習班”,並要求考核“上崗”,讓他們對《港區國安法》有一個基本和正確的瞭解認同,那麼,法院和律政司還用得著為這單案子爭來爭去嗎?用得著要“人大釋法”嗎?

險象環生!港區國安法在法盲世界摸索,司法界須辦學習班考核上崗

迴歸後,香港原封不動保留港英時代的司法制度、法律體系,並設立終審法院;香港《基本法》規定了特區政府自行為“國安”立法,至今沒有立成,現在想想只能苦笑。“自行立法”?香港政府、司法界、政壇,哪裡有人懂得香港迴歸後在“一國兩制”憲制下的“國家安全”是怎麼回事?他們中的許多人甚至認為,香港根本不存在“國安”問題。

現在有了《港區國安法》了,他們不是漠視就是牴觸,哪裡會想學習?對此,是中央非下令不可的。

本文原載於東方日報,原標題《辦班掃除國安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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