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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什麼條件會延長刑事拘留?

  • 由 法妞問答 發表于 籃球
  • 2023-01-10
簡介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在看守所關六個月算拘役嗎

刑事拘留一般是3日以內,特殊情況下,可以申請延長1到4日,當出現另外一種特殊情況時,拘留時間還可以延長到30日。

網友諮詢:

滿足什麼條件會延長刑事拘留?

北京德和衡(蘇州)律師事務所田瑋玉律師解答:

刑事拘留 一般是3日以內,特殊情況下,可以申請延長1到4日,當出現另外一種特殊情況時,拘留時間還可以延長到30日。

具體說,延長刑事拘留期限的條件和情況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是在“特殊情況”下,當三日期滿,案件需要繼續偵查的,公安機關提請審查 批准逮捕 的時間可以延長1到4日。

另外一種情況是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到30日。

在司法實踐中特殊情況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構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實尚未查明、案情複雜、證據資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請批准逮捕的,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的鑑定結論尚未作出,影響確定案件性質的等等情況可以申請延遲。而提請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到30日,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第一個條件是,案件型別必須屬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 第二個條件是,延長拘留的物件必須是上述型別案件的重大嫌疑分子。

在延長程式上還需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才可以延長到三十日。 其中流竄作案是指跨市、縣 管轄 範圍連續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後逃跑到外市、縣繼續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結夥作案是指兩人以上共同作案。

滿足什麼條件會延長刑事拘留?

北京德和衡(蘇州)律師事務所田瑋玉律師解析: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69條明確規定了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期限、延長期限及理由。即延長拘留期限的情況分為兩類:

一是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至4日;

二是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一般只適用於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的犯罪、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刑罰在監獄執行。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二十九條,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審查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本條規定的“流竄作案”,是指跨市、縣管轄範圍連續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後逃跑到外市、縣繼續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結夥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田瑋玉律師簡介

大連海事大學法律碩士學位,法律功底紮實,具有理工科背景。執業後專注於為公司提供法律服務,代理智慧財產權、合同糾紛案件,積極參加心理學沙龍,為婚姻家事、刑事案件當事人帶來更優質服務。

滿足什麼條件會延長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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