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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證據不能證明嗎?給濟南市市長信箱寫的信

  • 由 頂哥侃教育 發表于 籃球
  • 2022-12-03
簡介某學校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證據1、2019年8月教育局張主任和鎮教育辦公室邵主任和我一道到某學校,要求學校出示2017至2018年的考核制度和對應的考核結果

表格的優秀率怎麼算

考慮到網路的覆蓋面,所以文章中的學校和人名都用某代替,大家應該理解。

某學校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證據

這樣的證據不能證明嗎?給濟南市市長信箱寫的信

1、2019年8月教育局張主任和鎮教育辦公室邵主任和我一道到某學校,要求學校出示2017至2018年的考核制度和對應的考核結果。一上午,某學校都沒有出示。這意味著什麼?某學校考核弄虛作假。因為只有一個讓老師簽字的最終的考核結果,這個結果根本就不是根據考核制度得出來的,所以拿不出考核細表。正常情況下,考核制度和考核結果都應該是存放在校長辦公室或檔案室中,隨手就能拿出來。為啥不能出來,唯一的解釋就是考核結果不是依據考核制度得出的。

2、2019年9月4日,我去縣委找分管教育的翟書記。縣教育局高度重視,要求某學校2019年9月19日前給我回復。我是17日給教育局張主任打的電話,當天學校就找到我給了我書面回覆,雖然是17日給我的回覆,日期卻寫成了9月9日。同時也給我看了2017至2018年的考核細表。從表上看出來,有4、5個人教育宣傳加了0。5分,還有一人是輿情上報加了2分。我一直從事宣傳拍照工作,此前學校特別宣告宣傳不加分了,為何又給那幾個人加分。這也充分證明了某學校考核弄虛作假,確切的說根本就不按考核制度辦。

3、2019年4月份又來了個新的考核制度。奇葩的是2018至2019學年度就用這個制度考核。任何一項制度都是對將來行為的規範,沒有一項制度是用來規範過去的行為。這充分說明某學校已經丟開考核制度這塊遮羞布,明目張膽的踐踏制定制度的基本規範。已經超越了考核弄虛作假的範疇,隨心所欲的使用手中的權力,不受任何制度和規範的約束。

趙某不宜成為校級幹部的證據

1、2017暑假前趙某給了初二任課教師考績結果,其成績的計算是用的電子表格模板。資料顯示,他把一班減少了一個差生,而給二班和三班各加了一個不是本班的差生。這件事,我曾經和丁老師交流過。

2、當我告知學校領導後,趙某又給了初二老師一個新的考績,但這次卻將優秀率從按85%算改成了80%算,而且在計算其他學校的成績時有的是按在擋人數算的、有的是按實際參考人數算的。即便如此也有兩處計算錯誤。

關於優秀率按85%算的問題,有趙某用的電子表格的模板和時任教導主任劉某為證。趙某給的電子表格充分證明計算優秀率就是用85%算的,不然的話哪裡來的這個模板。關於優秀率的計算標準,我曾經問過尚 副校長,他當面問過劉某。劉某守著我回答,優秀率就是按85%算的。

以上事實表明,趙某作為一個年級主任在考績計算過程中隨心所欲,不按照學校規定計算。當年級主任時視學校規定為糞土,要是成了校長還不把教育局當糞土嗎?一個不按照上級要求行事的人,被提拔為校級幹部,好像不合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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